近日,文著协、音著协、华语音乐作者维权联盟等发起了一系列的维权事件。但面对百度的垄断强势,版权人最终很可能只能承受“城下之盟”。百度等所打造的锁链只不过放松了一下,而受制者还得“感恩戴德”。明明是占据着道义最高点,最终却不得不当“压寨夫人”,版权人苦涩的心境,非当事人肯定无法体会。技术与内容,这是信息产业发展的两条腿,现在一长一短,一弱一强,甚至互相较劲,由此所构建的体系,最终很有可能会轰然倒下。从繁荣商业的角度来看,唯有重新审视信息的价值,提高其话语权,与技术力量对等融合,才能实现产业利益的最大化。
信息时代,这是大家在新世纪耳熟能详的名词。但事实表明,这些年来,无论是政策层面,还是社会认知层面,往往把焦点到了信息的传播渠道上面,对于信息制造者的利益,却越来越漠视。体现在商业价值上,就是以百度、谷歌为代表的技术派,风头越来越强劲,而作家、音乐人、新闻人等版权人却正在沦为弱性群体。面对技术力量的强势剥夺,有音乐人更说出了“不如民工”的话。都说信息时代是“内容为王”,但我们看到的,实质是技术为王。在很短的时间内,百度,腾讯等这企业快速崛起,甚至形成了垄断性,而音乐、出版、传媒、电影等行业却发展缓慢,有的还在走下坡路。信息内容创造者,有“王”的冠冕,却没有“王”尊严,而技术派却成了新时代的财富英雄。内容创造是一个非常艰苦的工作。一个作家,终其一身,都有可能写不出特别又叫好又叫座的作品;一个记者,有可能要冒着巨大的人身伤害风险,在新闻现场冲锋陷阵;一个音乐创作者,搜肠刮肚,最终却为别人做了嫁衣裳。有一种说法,说驿道等交通技术的进步,为秦王朝的建立奠定了大一统的基础。那么,互联网技术的进步,会不会造成新的经济霸权?百度、腾讯的垄断效应,已体现出这样的趋势。内容创造者真的要沦为“产肉小羊羔”?在互联网视频产业,近段时间以来,电影版权价格一涨再涨,这当然是好事,但同时也说明,其价值之前被严重低估,而在文字、音乐等领域,信息内容的价值被低估的现象更加突出。正所谓“经济是上层建筑的基础”,商业价值得不到保证,那信息的重要性又何以得到体现?我们看到,在互联网产业,已慢慢形成了尊重版权的意识,但这只是第一步,信息使用还处于一种非常廉价的状态。下一步,我们要提升信息的商业价值,让信息创造者过上有尊严的生活。翻翻互联网产业的发展历史我们可以看到,技术是能形成强权的,在技术面前,独立的个体、不能形成合力的版权机构,很容易被“压迫”。在做大做强文化产业的号召下,政府、社会应注意砝码秤表盘上的变化,果断出手,均衡利益,为社会与相关产业的持续发展、稳定发展担负起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