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假开心网”的案子已经进行了两年了,从09年的5月一直到现在。一直受到广大观众的关注。最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进行了二审公开审理,并当庭做出判决,维持一审判决结果,认定被告方千橡互联及千橡网景公司侵权事实成立,责令其停止使用“开心网”名称开办社交网站,并赔偿“正牌”开心网经济损失40万元。 08年3月,北京开心人公司开发了新型社交网站——开心网(kaixin001.com),凭借多种互动游戏迅速传播。短短半年后,开心网注册用户即已突破500万人,每日页面浏览量超过1亿次,成为国内知名的社交网站。但08年10月,开心人公司发现在互联网上出现了一家与开心网中文名称一模一样,而且服务功能、网站布局、页面设置乃至域名也几乎完全相同的“山寨开心网”,导致“正牌”开心网注册用户上升趋势明显减缓,合法利益遭受巨大损失。 09年5月,开心网的运营商北京开心人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不正当竞争为由将北京千橡互联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告上法庭,此案被称为中国互联网领域“反不正当竞争第一案”,备受各界关注。经一年多的审理,2010年10月,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最终做出裁决,认定被告方千橡互联及其关联公司千橡网景侵权事实成立,开心网胜诉。 现在中国的互联网,山寨当道,很少有网站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真假开心网”案一二审的判决结果都认定了被告行为属于侵权。给做山寨网站的公司敲醒了警钟。 (责任编辑:admin) |